《大乘莊嚴經論》(Mahāyānasūtrālaṁkāra)第11講

日期:2015年11月7日
彌勒菩薩造頌
世親菩薩釋論
大唐天竺三藏波羅頗蜜多羅 譯
金剛上師卓格多傑 傳講



提要:上堂提到當大乘種性修行人的成佛種子甦醒,經意識和思心所發如是願:「願自他一切有情皆能成就無上菩提!」之後,便開始修煉世俗願行菩提心,積集無量福慧;奉行二利修行。二利修行有兩個特點,第一是能忍苦外,還要忍受眾生的煩惱性;第二是能透過自他平等,達到自他相換,甚至自輕他重;「他自心平等,愛則於彼勝;如是有勝想,二利何差別?於世無怨業,利彼恆自苦;悲性自然起,是故利他勝。」發菩提心和自他相換的修行是大乘教法的精髓;正如龍欽心髓的傳人頂果欽哲上師寶(1910-1991)說過:「有些人可能認為:這些關於菩提心和自他相換的教法只屬於顯宗『漸修道』的一部份;並非如大圓滿或大手印等較高深的『頓修道』那般有效。這根本就是誤解。唯有在培養世俗菩提心與自他相換之後,勝義菩提心此大圓滿與大手印的精髓,才會於相續中生起。」

誠如〈發心品〉所講,要生起勝義菩提心,必須讓無分別智(即無漏智,或般若波羅蜜多)生起,現見佛的法身;「親近正遍知,善集福智聚,於法無分別,最上真智生。」作為唯識瑜伽士,彌勒菩薩將佛法身稱作真如。祂告訴修行人,攝受了世俗菩提心和自他相換這殊勝教法後,就要隨順著真如的特性修行,冀能與之相應;將佛在《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所說:「以諸賢聖補特伽羅皆是無為之所顯」的教言實踐出來。無為是指真如;顯,梵語Prabhāvita,有療癒後康復的意思;換言之,隨順著真如特性來修行,就能療癒惑業;讓成佛種子無障礙地成熟。接著彌勒菩薩以五種無二相來闡述真如的特性。無二相是指無分別;凡夫在現象界中為了描述世間現象的情況而設定了很多概念,例如有無、淨染、生滅、同異、增減等;但這些相對的概念不適用於描述真如境界。「非有亦非無,非如亦非異,非生亦非滅,非增亦非減,非淨非不淨;此五無二相,是名第一義,行者應當知。」這裡的第一義,就是以前我們所說的勝義,例如勝義諦,勝義菩提心。最簡單的說法就如寂天菩薩所說:「勝義非心境,說心是世俗。」既然真如境界不是心、心所活動的範圍,那麼要認識真如境界,當要之務就是先除遣世人通過心、心所活動營造出來的「我」和「法」,及建構出「實我」、「實法」的概念。於是彌勒菩薩接著勸勉修行人要遠離人我和法我的顛倒,並住於「人無我」、「法無我」的道理來行善,方能了解整個真如境界。彌勒菩薩先以二頌說明,凡夫為何自出娘胎便彷彿有一個實我在支配自己的呼吸、飲食、思想、說話和一切的行為。佛在《楞伽經》大略地說:「在現象界(蘊界處)都是離我、我所;沒有一樣東西可以叫做『我』,或等同於『我』的那麼一件實體;我們在意識中浮現出籠統的『我』,只是無知和愛業所引起,進而只是受到共積愛業的繩縛,互為緣起,根本沒有『我』或作者。」佛並以汲水輪受水力而旋轉,死屍由咒力故行,木人因機關而運動作出鮮明的譬喻。彌勒菩薩接著進一步指出,凡夫迷執我見,執有實我;這就是「人生是苦」的真諦;假若通達「人無我」,走出這種思想迷陣;就會因通達真如的法性而明瞭苦滅的真諦。「云何依我見,不見苦自性?迷苦及苦者,法性與無性。」彌勒菩薩指出:凡夫製造出迷謬的「我見」有兩個源頭,第一是遍計所執出的「我見」,例如在五蘊和合的假體上執為實我,這實我像空中花、石女兒一樣,完全虛假。第二是「五蘊身」,「五蘊身」其實是由我們過去煩惱習氣招感,依眾緣而生滅;似有我但實無自體。二者虛假程度雖有不同,但如果要見道,令無分別智生起,證得勝義菩提心和大悲自他平等性;二者都應除遣。「我見非見我,無相非無緣,異二無我故;解脫唯迷盡。」在這裡我要強調一點,要除遣「我見」中力量最弱的「分別我見」,修行人必須要修「止」成就,進入第四襌,以世間最銳利的上品如實智;修能取所取俱空的空觀,日積月累,將煩惱損之又損;才可除遣。修行不容易啊!

己五 二利功德迴向

九 異根於異處,異作有異行;

凡是諸所作,迴以利眾生。

Whenever the victor-child is involved with the various sense-realms during his activities, he is motivated by appropriate and harmonious ideals in order to benefit beings.

菩薩無論身在何處;或行、或住、或坐、或臥;無論眼所見、耳所聽、鼻所聞、舌所嚐、身所觸、意所想;或以身、或以語、或以意所造作一切業行,普皆迴向眾生早證無上菩提。

彌勒菩薩提到凡夫和菩薩每天生活的心態和作息都不同,凡夫為滿足自我,為煩惱而活,菩薩念念都為眾生著想。「如《行清淨經》中廣說」,世親菩薩鼓勵修行人學習《華嚴經》〈淨行品〉中文殊菩薩所舉出壹佰四十一種菩薩在日常生活中面對的種種處境,善用其心;透過發願,將一切功德迴向,利益眾生。

己六 利他時要容忍眾生的煩惱性

十 眾生不自在,常作諸惡業;

忍彼增悲故,無惱亦無違。

An intelligent person does not blame someone whose mind is always helplessly victimized by faults. Thinking, “this person’s wrong conduct is involuntary”, his mercy increases.

具慧菩薩不會責怪眾生受煩惱控制所造出的錯事,反而只想到:「這些人都不希望自己會犯錯行惡!」菩薩的大悲心因而日漸增強。

世親菩薩解釋說:「眾生為煩惱所惱,心不自在,是故作諸惡業。智慧菩薩於彼常起大忍,增長大悲,是故於彼不起惱心,亦不欲作不隨順事。」眾生若未修行,內心極容易受煩惱控制而造出錯事,但這些眾生的錯誤行為並非自主和自願的。誠如寂天菩薩說:「如人不欲病,然病仍生起;如是不欲惱,煩惱強湧現。」(註釋88)如同人們雖然不希望患病,但是業力所感召的疾病仍然產生了;同樣,人們雖然不想生起煩惱,但在業緣逼迫下,煩惱仍然會湧現出來。所以二利菩薩不責怪眾生作惡業,反而憂慮眾生因作惡而受苦報。正如聖天菩薩說:「如鬼執雖瞋,醫者不生惱,能仁觀煩惱,非惑繫眾生。」又說:「如母於病兒,特別覺痛愛,如是諸菩薩,特意愍惡者。」(註釋89)好像醫生不會介懷精神失常的病人對自己喝罵一樣,佛只會視煩惱為敵人,不會對心生煩惱的眾生起瞋恚。不止這樣,對於有病的孩子,做母親的會特別關愛,同樣,菩薩聖眾對缺乏智慧的愚劣者,也特別慈悲。就是這樣,菩薩的大悲心因而日益強大。月稱菩薩在解釋這偈頌時,特別強調說:「此非眾生過,此乃煩惱過;善察具智者,於眾不生瞋。」

戊三 顯示大乘二利修行的偉大

十一 勝出與寂靜,功德及利物;

次第依四義,說大有四種。

This practice triumphs over all realms and migrations. It is endowed with supreme peace. It increases with masses of various virtues, and it always embraces beings with a loving mind.

依從二利修行便出現四種功德:二利修行能勝出三界六道而到佛地,是為勝出大;二利修行能趣向四種涅槃中最殊勝的無住涅槃,是為寂靜大;二利修行能積集無量福慧資糧,是為功德大;二利修行能以大悲攝受一切有情,是為利物大。

大乘人因二利修行最終趣入無住涅槃;但因尚未了知諸法真實性,故無法證入無住涅槃。所以在修行二利,積集無量福慧資糧的同時,要時刻思惟諸法真實義(〈真實品〉)、神通力(〈神通品〉)和成辦自他善根(〈成熟品〉)。彌勒菩薩以食膳譬喻這三品,要大乘修行人了解真如離言自性,目的是為了令思惟得法味故。這就是佛教徒不惜皓首窮經,終日追尋諸法真實義,為的是得「樂法樂」的緣故。

丙三 所思惟

丁一 思惟所證真如〈真實品〉

戊一 真如體相

一 非有亦非無,非如亦非異,

非生亦非滅,非增亦非減,

非淨非不淨;此五無二相,

是名第一義,行者應當知。

The nature of the ultimate is that which is purified though not purified, not existent, not nonexistent, not such and not otherwise, not produced and not destroyed, not decreased and not increased.

真如的特徵是非淨非染、非有非無、非如非異、非生非滅、非增非減。修行人應知道,這就是究竟的境界。

真如的特徵是無分別,世俗現象界是有分別;所以世親菩薩說:「無二義是第一義。」見道的地上菩薩所見的真如境界叫第一義;而無二義是指無分別境界。凡夫在現象界為了描述世間現象的情況而設定很多概念,例如有無、淨染、生滅、增減等;但事實上,這些相對的概念尤其是將這些相對概念「自性化」,執為實有,是不適用於描述真如境界的。由於真如的特徵不能用「有分別」的概念描述出來,佛教先賢很善巧地以「雙遣雙離」例如非淨非染、非有非無、非如非異、非生非滅、非增非減的字眼,不作正面、明確、肯定的描述這非語言概念所行的真如境界。誠如彌勒菩薩在前文〈發心品〉頌八所說:「親近正遍知,善集福智聚,於法無分別,最上真智生。」修行人只能以無分別智,才能見佛法身;所謂佛法身就是真如。

作為唯識瑜伽士,世親菩薩以「有即說有、無即說無」的取態,用三自性(註釋90)方法來分析真如五種無二相的特徵。祂說三自性中的圓成實性是體,亦即真如;依他起和遍計執都是體上之用。透過這三種特徵,除了明白萬法皆是唯識所變之外,亦能粗懂真如的體相大概。世親菩薩在《論釋》說:「非有者,分別依他二相無故;非無者,真實相有故。」唯識瑜伽士認為諸法皆由心、心所變現,待眾緣和合而生,這就是「依他起性」,這種依他起性似有但非實有,所以是無自性;「相無」的「相」可作自性解,無實體的意思。而凡夫於「依他」之上,執著這是實我、實法;這就是遍計所執性,亦即文中所說的「分別」。就如空華和石女兒一樣,是虛構出來,同樣無自性;所以「非有者,分別依他二相無故」,說明依他起和遍計執都是非有,沒有自性。但另一方面;若於「依他」之上除遣「實我」、「實法」;換言之通過證得「人無我」、「法無我」,便能顯示出「真如實體」,這便是圓成實自性。所以,「非無者,真實相有故。」說明真如實體是真實非虛謬的。這裡我們要留意一點:圓成實自性與依他起除了有非異非不異的密切關係外;如果不能證見圓成實自性的話,修行人就不能真正了解諸法皆唯心、心所虛妄變現,所謂萬法唯識的道理。(註釋91)

世親菩薩又說:「非如者,分別依他二相無一實體故;非異者,彼二種如無異體故。」遍計所執和依他起都無自性,都不是真如實體;前者是虛構出來的東西,如空華;後者似有卻是假有。但二者與真如卻不是絕然無關的異體。因為我們只能透過遣除遍計所執的人我、法我而證得真如;證真如後才能以後得智看見作為依他起性的現象界諸法皆是心、心所的虛妄變現。(註釋92)

「非生非滅者,無為故。」本來沒有,現在才有,謂之生;由有變無,謂之滅。真如為如前論卷八引《厚嚴經》云:「非不見真如,而能了諸行;皆如幻事等,雖有而非真。」宇宙實體,本然存有;沒有其他東西能生它,所以不會從無而有;後時亦不會由有變無;故說非生非滅。

世親菩薩繼續說:「非增非減者;淨染二分起時滅時,法界正如是住故。」就三自性的德性來說:雜染是有漏,清淨是無漏;圓成實性是體,唯是無漏;依他起性是用,有雜染依他,例如心、心所等有漏有為;亦有清淨依他,如四智、十力等屬無漏有為(註釋93)。而遍計所執唯是雜染用。所謂「非增非減」,是說無論有多少凡夫生起「實我」、「實法」的執著,造作多少惡業;無論有多少修行人除遣「實我」、「實法」煩惱的執著,證得真如;無論有多少賢聖履行菩提心,以四智十力救度眾生;在真如實相來說,只能說功德「在聖不增,在凡不減」。實際「增減」只不過是現象界有關「數量」的假立範疇而已。

世親菩薩再說:「非淨者,自性無染不須淨故;非不淨者,客塵去故。」就真如等同佛法身來說;佛的法身有兩種,第一種是指法爾本自清淨的法身,亦稱為真如或空性;第二種是斷除煩惱後獲得佛果的清淨法身。就好像明鏡鏡面本清淨,所以無需清淨;若鏡面有塵垢,則務要去除塵垢,才能回復清淨一樣;修行人要遣除實我實法,才能證得真如。(註釋94)

戊二 抉擇真如之二無我

己一 抉擇執人我為顛倒

二 我見非見我,無相非無緣,

異二無我故;解脫唯迷盡。

The self-notion itself does not have the identity of a self, nor does the selfish being’s deforming habit; their natures are different. Apart from these two there is no other self, so it arises only as an error; liberation is therefore the termination of a mere error.

我們說:這就是我了;其實眼前所見的,並沒有一個「我」的實體。事實上,所謂「我」這個相狀活動,只是習慣上的名言概念;代表那個以五蘊、煩惱習氣為緣而假立的「我」。離開對「我」的執見和五蘊身就沒有「我」的相狀活動,但我見只是(遍計所執的)謬見,五蘊身卻是(依他起)似有卻實無自性;如果我們能依五蘊身而遣除我見,就(因體證圓成實性而)得到解脫。

我見指薩迦耶見,於眾緣和合並且會變壞的五蘊身執為我。這種所執實我例如靈魂是沒有對應的自體;只是隨著人們虛妄情執而來。這就是「我見非見我」的意思。但作為「我見」所依的五蘊身卻是「非無緣」;它由眾緣而生起。世親菩薩在《論釋》說:「非無緣者,煩惱習氣所起緣五受陰(蘊)故。」五蘊身唯是依眾緣例如我們的煩惱習氣招感而生,似我但實無自性,這裡的「無相」是指「無自性」;在唐譯中性和相是通用的。作為能取的我見和所取的五蘊,兩者的虛假程度深淺雖有不同,但虛構出「實我」這種迷謬則不出這兩種源頭。「異二無我故,解脫唯迷盡。」我們若依《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彼菩薩摩訶薩,無我想轉,無有情想,無命者想,無士夫想,無補特伽羅想,無意生想,無摩納婆想,無作者想,無受者想轉。」的教示,以能思惟的心數數作意思惟;對這些虛構的「我見」、「壞身見」損之又損;最後遮破分別我執的耽著境,所謂五蘊身非實有,非實無;能取所取俱泯,這時無漏無分別智生起,修行人即能見道證真如。

接著,彌勒菩薩進一步解釋,修行人若不斷除我執,就不能斷除煩惱習氣;除了恆常與痛苦相應外,更重要的是障礙作為「解脫」的因──無漏智的生起。

三 云何依我見,不見苦自性?

迷苦及苦者,法性與無性。

How is it that beings rely on what is merely an error and do not realize that the nature of suffering is constant? How is it they are unaware and aware, suffer and do not suffer, and are objective and not objective?

若果修行人受「我見」支配的話,他將處身於顛倒迷亂而恆常感到痛苦。事實上,修行人了解到迷執「我見」隨之而有苦這個道理,他便因通達「人無我」而知道感受痛苦這個「我」根本不存在。

註釋

  1. 《入菩薩行》〈安忍品〉頌二十三。
  2. 《菩薩瑜伽行四百論》〈明菩薩行品〉頌九及頌十一。
  3. 唯識瑜伽士將一切法之本質或本身的狀態分成三大類,分別是遍計所執自性、依他起自性和圓成實自性。遍計所執,謂能知之心對所知之境周遍計度,於無處執以為有,例如在五蘊和合的假體執為實我,這實我根本沒有自性。如《三十頌》頌二十說:「由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依他起自性,是依有漏的心、心所作為因緣而生起,雖無自性,但有相用顯現。依他起自性與真如(即是圓成實自性)關係密切。如《三十頌》頌二十一和二十二說:「圓成實於彼(依他),常遠離前性(遍計所執);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如無常等性,非不見此彼。」圓成實自性存在於依他起自性,並恆常遠離前面的遍計所執自性;所以圓成實自性與依他起自性的關係非同一亦非迥異;就好像無常性與諸行(現象)的關係一樣。若看不到圓成實自性,則不能正確認識依他起自性。換言之,圓成實是體,亦即真如;依他起和遍計所執是體上之用,即一切現象。
  4. 如《成唯識論》卷八說:「無分別智證真如已,後得智中方能了達依他起性如幻事等。」又說:「『我』『法』執恆俱行故,不如實知眾緣所引自心、心所虛妄變現,猶如幻事、陽焰、夢境、鏡像、光影、谷響、水月變化所成,非有似有。」
  5. 如前論卷八引《厚嚴經》云:「非不見真如,而能了諸行;皆如幻事等,雖有而非真。」
  6. 要注意的是無性菩薩在玄奘法師譯《攝大乘論釋》提到:「一切法,此唯雜染。」意思是說,我們只能遣除遍計所執之實我實法;要證得圓成實性後,才能看到在現象界依他起的清淨用。
  7. 如《解深密經》〈一切法相品〉所說:「善男子!若諸菩薩能於依他起相上如實了知無相之法(例如人無我、法無我),即能斷滅雜染相法,若能斷滅雜染相法,即能證得清淨相法。」

應用思考問題

  1. 二利菩薩在在處處都以利益眾生為念,所以世親菩薩鼓勵大乘人依《行清淨經》,在日常生活中普為眾生早證無上菩提發願修行。《行清淨經》指的就是《華嚴經》〈淨行品〉;記載了壹佰四十一種大乘人如何善用其心,透過發願來利益眾生的方法。華嚴宗三祖法藏法師視同作大乘菩薩戒而每日諷誦,你能依頌九以根、處、作、行這四點來歸納這壹佰四十一種梵行嗎?
  2. 菩薩行持利他的大前提是能忍受眾生的煩惱性。試依頌十、《菩薩瑜伽行四百論》〈明菩薩行品〉頌九及頌十一和《入菩薩行》〈安忍品〉頌二十三說明其原因及行忍的方法。
  3. 為何能忍受眾生的煩惱性,大悲心就會日漸增強?大悲心增強對於大乘行者的修行,例如見道有何幫助?
  4. 大乘的二利修行比二乘自利修行殊勝,試依頌十一說明。
  5. 唯識瑜伽士稱諸法實相為真如,中觀稱之為空性,《般若經》稱作佛法身;都是指究竟真實。彌勒菩薩認為初基修行人在發世俗菩提心積聚福慧資糧;奉行利他,以至尚未見道前;應恆常思惟並隨順真實;以之為修行上的規矩方圓。試重溫本論〈緣起品〉頌二,說明彌勒菩薩以五種譬喻指導志趣修學大乘者的五個修行次第,例如如何信向、受教、所思惟、修習和證得,以及五種修行次第之間的關係;說明「所思惟」的核心〈真實品〉在本論是承前啟後,並做為樞要的章節。
  6. 彌勒菩薩以五種無二相來描述真如的特徵。試分別詳述解釋。
  7. 世親菩薩以三自性解釋真如的特徵;強調圓成實性是體,依他起性和遍計所執是用。圓成實性是體,與依他起例如大自然事物有著「非一非異」的密切關係;又與「遍計執」有著明鏡與塵垢的關係。「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後由遠離前,所執法、我性。」我執、法執雖然可以一時蒙蔽我們本自清淨的真如本性(心性);但畢竟真如恆常遠離由遍計執的雜染。試依《唯識三十頌》頌二十至二十二有關三自性的義理,以白話解釋〈真實品〉頌一。
  8. 彌勒菩薩強調:要親見真如法性,一定要去除我執、法執;通達人無我、法無我的道理。依《楞伽經》〈集一切法品第二之二〉所說:蘊界處都是離我、我所;只是無明和愛業所生起,進而受共積愛業所繩縛,互為緣起,根本沒有我或作者;更以汲水輪受水力而旋轉,如死屍由咒力故行,亦如木人由機關而運動作譬喻。「我」的現象僅是如此;你能在頌二和頌三找到支持的說法嗎?
  9. 彌勒菩薩指出,製造出迷謬的實我有兩種源頭,第一是遍計所執出的「我見」,例如在五蘊和合的假體執為實我;這實我就像空華、石女兒一樣,完全虛假。第二是「五蘊身」,這是由我們過去煩惱習氣招感,依眾緣而生起,似我但實無自性。二者虛假程度雖有不同,但如果要見道,令無分別智生起,都應除遣執著。前者所謂「我見非見我」;後者所謂「無相非無緣」。除遣二者執著後,「解脫唯迷盡」。試依頌二內容,以三自性為中心詳解唯識宗提出的解脫論。
  10. 迷執「我見」,執有實我;是人生苦的根源;更重要的是,有我執就障礙著無分別智的生起,不能解脫。試依頌十說明「迷執我見」和「通達人無我」之間的分別及後果。


主辦機構:大圓滿佛教中心

佛學講座:《大乘莊嚴經論》第十一講完